【摘要】社会组织的人权价值包含三个层面:一是社会组织的存在本身就体现了结社自由这一重要人权;二是社会组织通过自身活动发展了其他人权;三是社会组织 通过参与纠纷解决保障了其他人权。就目前而言,我国社会组织存在着成立登记困难,提供社会服务能力不强、解决纠纷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,影响了其人权价值的 充分产生。在未来的发展中,应逐步降低社会组织成立门槛,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建设,强化社会组织解纷职能,以更好地实现社会组织内蕴的人权价值。
【关键词】
《广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07-01
《广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07-01
《广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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