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,分析了现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,揭示了现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:地方政府的多目标影响了代理人职能的行使,管理中心的运行没有明确的目标导向、激励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,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民主性、合理性、权威性受到质疑,多方监管机构参与可能导致监督中的责权不明、效率低下,对代理银行的业务代理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。应重新构建住房公积金委托代理关系的架构:将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权划归管理中心,以缩短委托代理关系;建立垂直管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体系;健全缴存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;健全政府和监督机构之间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;健全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代理银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。
【关键词】
《广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09-21
《合成化学》 2015-09-21
《合成化学》 2015-09-21
《广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 2015-09-21
《工程管理前沿》 2015-09-24
《建筑遗产》 2015-09-24
《建筑遗产》 2015-09-24
《工程管理前沿》 2015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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